2009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2009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国选调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
选调工作在省水利厅党组领导和省人事厅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三、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7名。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水利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5、身体健康。
五、选调岗位要求
1、财务处会计岗位(1人)
男性,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或财政专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人事处人力资源岗位(1人)
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3、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监察员岗位(1人)
男性,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4、农电局技术管理岗位(1人)
男性,年龄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水动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年龄38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文、新闻或文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人事处档案管理岗位(1人)
中共党员,年龄38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馆员及以上职称,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熟悉人事业务工作,从事人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
7、重点办会计岗位(1人)
38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英语6级,从事水利财务工作3年以上。
六、选调程序及实施步骤
1、公告。
在湖南水利网、湖南人事编制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3月20日至3月30日,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符合选调职位条件和资格的书面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填写好的《2009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到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1611房报名或将有关资料传真至水利厅人事处报名。
3、资格审查。
湖南省水利厅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于4月2日下午在湖南水利网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4、考试。
由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一选调职位与应试者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和面试(50%)成绩组成,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取第1名进行体检和考察。人数不足者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体检和考察。
5、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
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审定和公示。
体检合格,报经省水利厅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湖南水利网对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第一年为试用期,工资比照同类人员办理。
七、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联 系 人:杨 鹏
联系电话:0731-5483008,13548767557。
传 真:0731-5534827
《2009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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