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各水利检测单位: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现就2010年度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申报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申报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2009年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有效期一年)的单位必须重新申报。
二、申请材料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4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七)近3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甲级资质。
三、材料制备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材料一式4份,并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1份。其中,纸质材料装订为一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等电子文档格式可从附件下载。
四、申报程序
除中央、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检测单位外,我省其他申报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均向湖南省水利厅提交申请材料,由湖南省水利厅初审后统一报送水利部审批。
申报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应当将申报纸质材料直接报送到湖南省水利厅防汛大楼3209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发送到zth2305@163.com邮箱(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时间安排
我厅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只集中申报审批一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水利厅质量监督中心站 徐剑波、周铁桦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电话:0731-8548308285483331
邮箱:zth2305@163.com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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