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查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2008年9月至今,我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已结束,为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第一阶段成果,更好地开展第二阶段活动,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单位前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时间及对象: 督查时间为12月2日~12月24日,督查对象为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2、督查内容: 根据湘水党〔2008〕27号文件精神,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督导。 ①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通读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②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2天; ③厅机关、厅直各单位要写出1篇调研报告; ④宣传报道和汇报的情况、资料归档; ⑤第一阶段规定动作完成的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督查形式: 督查采取查阅资料、考试测评和访谈的形式。 查阅资料主要是查阅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调研报告等。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即随机抽选党员干部进行笔试和口头回答问题。检测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有关知识掌握情况。 访谈主要是找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了解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体会和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4、督查分组安排: 双牌水电站、欧阳海管理局、水府庙水电站、酒埠江水电站、南津渡水电站、江垭水库 水文局、设计院、水电职院、水科所、通讯中心、水电医院 湖南省水利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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