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下达200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0]45号下达了2009年度长沙县金井河治理等2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根据省水利厅批复的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上报了长沙县金井河治理等20个项目的实施计划(岳阳楼区王家河流域治理工程实施计划另行下达)。经审查,这20个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将项目实施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认真执行省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二、要严格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建项目法人,切实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管理和监督。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符合资质的水利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禁工程非法分包、转包,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本次下达的实施计划中,长沙县金井河治理等12个项目2009年国家投资已全部安排,其余的9个项目分两年安排,2010年全部安排完国家投资,这9个项目的实施计划本次按批复的初设全部下达,请各地根据投资安排认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四、请抓紧与财政部门衔接,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要按照各项目单位出具的承诺文件及时落实市、县(市、区)配套资金(省配套资金另文下达),确保工程建设不留缺口。 五、加强信息报送,项目法人要落实专人,按照国家基建投资报表的要求,每旬末及时填报资金完成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度等报表,由市州统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 附件1:200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0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计划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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