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督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督查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督查的通知》,厅绩效办将于近期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厅系统参加绩效考核的全体部门和单位。 二、督查内容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签订的绩效考核责任书内容督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督查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掌握各项指标,特别是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指标的进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在自查的基础上,厅绩效办将组织抽查。 四、督查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对前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认真搞好自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评估指标落到实处。 2、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0日前报厅绩效办(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自查报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特别是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指标的进展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半年工作讲评会议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3、此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镇 蒋龙华 联系电话:0731-85486307、85486306、88534827(传真) 电子邮箱:Jianglonghua@hnwr.gov.cn 厅绩效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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