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财政局: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教〔2008〕269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我省上报水利部、财政部推荐名额为4~6个。为做好推荐参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向各县(市、区)迅速传达水利部办人教〔2008〕269号文件精神(可登录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网页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http://www.mwr.gov.cn/tzgg/hdxw/2008092812011925a9c0.aspx),组织动员各县(市、区)自愿申报。
2、在各县(市、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评选要求,以市州水利(水务)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方式,向省水利厅、财政厅推荐一个县(市、区)参加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按照审核推荐有关规定,在各市州推荐名单中确定4~6个推荐单位。
3、申报材料一式10份,务必于10月20日前报省水利厅办公室。
联系人:何峰 何大华
电 话:0731-5483197 5483347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教〔2008〕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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