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龙潭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新化县龙潭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公告
为科学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将我县龙潭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进行有偿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新化县龙潭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
二、新化县龙潭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起拍价:10万元(设低价出让)。
三、龙潭水电站简介:新化县龙潭水电站位于田坪镇境内,厂址拟定于龙潭村,坝址拟定于龙潭,规划装机容量为1000KW,坝高20米,水头19.1m,为坝后式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约为310万kw·h,估算总投资760万元。
四、报名、竞价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我国境内外具有可靠的资金实力、较高的社会信誉度的公司、企业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单位应提供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和影印件。委托报名者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个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照。报名时须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5万元,公开出让成交后,买受人履约保证金自行转为成交价款一并结算,未成交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6月15日下午5时前到新化县水利水电局电管股办理报名手续,索取相关资料,联系人:周早清,电话:0738-3529799。竞买人应于2010年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方能获得报价竞买资格。
3、资格审查:按水利行业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并按时交纳了竞买履约保证金者即为竞买人。
4、现场察看及答疑时间:2010年6月16日。
5、出让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
6、出让地点:新化县水利水电局六楼会议室。
7、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不低于底价以最高竞买价格确定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出让结果确定之日起15日内,与新化县水利水电局签订水能资源利用权有偿出让合同,缴纳水能资源利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退(转为工作经费)。
特此公告
新化县水利水电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