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水利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伤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做好全省水利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伤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期在全国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专题调研。为全面了解当前水利系统工伤认定、伤残抚恤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办人事函[2010]610号)精神,现就我省水利系统有关工伤情况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1、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2、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调研内容
1、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工(公)伤亡人数、工(公)伤类型、伤残等级等基本情况;
2、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管理部门,以及近年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情况;
3、机关和事业单位享受工伤待遇的人数。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工伤待遇列支渠道、发放机构以及执行有关工伤待遇的政策文件依据等;
4、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方式、费率标准、工伤保险费用列支渠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待遇构成以及统筹管理的构成情况(省级、地市级)等;
5、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障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完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障制度、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填报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障情况分类调查表,填报表格要求:
1、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按附表1、3-1和3-2的有关要求填报;
2、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按附表2、4-1和4-2的有关要求填报;
3、其他各事业单位按附表5-1、5-2和5-3的有关要求填报;
4、相关表格,请登录水利部人事司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情况分类调查表》中下载。
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和表格统计情况,对当前水利职工在工伤管理方式、工伤认定程序、伤残抚恤标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完善国家工伤保障制度、政策有何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调研报告和统计表格请于2010年8月27日前报厅人事处。
联系人:洪爱英
联系电话:0731-85483291
传真:0731-85534827
电子邮箱:hongaiying@hnwr.gov.cn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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