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条例》颁布实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条例》颁布实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29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依法促进我省小型农田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在“三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宣传周活动,宣传周自2010年10月25日至29日。同时省级采取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湖南日报专版报道、印刷《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布告等形式宣传《条例》的颁布实施。
请各市州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学习《条例》,采取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条例》的颁布实施,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认知和了解,加大《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氛围,掀起农田水利建设的新高潮。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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