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督查情况通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督查情况通报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5月30日省政府娄底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水利厅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4日至28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9个督查组,就水管体制改革任务中的方案出台、“两费”落实、水管单位内部改革以及社保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改革进展情况 今年,在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的领导下,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各级相关部门积极努力,方案出台、“两费”落实、水管单位内部改革以及社保政策落实等改革实际性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两费”落实、人员分流、社保政策落实比例进一步提高,部分市县水管单位已初步建立了良性运行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1、改革方案出台情况。全省14个市(州)718处水管单位(张家界市已将17处小型水库剔除)已有550处水管单位出台了改革方案,占应出台数的77%。其中经编办定性的有522处,核定编制16440名。长沙、湘潭、常德、娄底、郴州、怀化、邵阳等7个市的水管单位改革方案已全部出台。娄底市是后来居上的典型,通过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改革工作突飞猛进,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比例由56%上升到100%、人员经费落实比例由43%上升到96%,现已有冷水江、涟源两地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2、“两费”落实情况。全省已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4.51亿元,较去年新增1.42亿,占应落实经费的50%。其中人员经费2.51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62%;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0%。长沙、湘潭市人员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娄底、株洲、邵阳、郴州、怀化、常德市人员经费落实比例在76%以上。地处我省湘西贫困地区的怀化市是迎难而上的又一典型,全市10个县(市)18处水管单位,编制全部核定(627名),人员经费到位76.5%、维修养护经费到位20.3%;沅陵、麻阳等5个县(市、区)人员经费落实100%;鹤城区、洪江市工程维修养护费落实100%。常德市在娄底会议后进展提速很快,“两费”新增3013万元,落实比例由5月份的43.6%提高到62%,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费落实比例分别增长13%和22%。 3、内部改革情况。全省已有129处水管单位实现管养分离,较去年新增45处,共分离人数2505人。全省计划分流人数16386人,已分流9992人,占应分流的60.9%。湘潭、常德、株洲市人员分流工作已基本完成,娄底、岳阳、怀化市完成比例在86%以上。全省应进入社保44070人,已进入39483人,占应进入数的89.6%。湘潭、常德、益阳市社保工作已全部完成,株洲、张家界、怀化、岳阳市完成比例在95%以上。常德市汉寿县坚持“无情精简,有情安置”的原则,突出抓好定编、竞岗、分流、保障等关键环节,争取财政资金到位,确保了改革的推进和队伍的稳定,全县落实水管单位人员经费770万元(全部为财政支付),落实比例100%;落实维修养护费966万元,落实比例57%;人员分流安置及社保落实工作均全部完成,其中分流1002人、进入社保1483人,通过优化组合,队伍精简,经费到位,推动全县水利系统朝着“队伍专业化、工程标准化、生产机械化”目标迈进,水利事业呈现出新的活力与生机。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过于强调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工作缺乏主动性,改革进展迟缓。二是在内部改革过程中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在时间非常紧迫的情况下还以奥运期间要维持稳定、汛期需要人手为理由延缓改革进度。 2、改革方案出台无明显进展。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要完成方案出台及公益性编制核定,目前还有7个市州168处水管单位没有出台方案,196处水管单位没有核定公益性编制,阶段性目标未能实现。衡阳、永州、张家界等地县级方案出台仍旧迟缓,这已成为推进当地改革的最大障碍。 3、“两费”落实不平衡。娄底会议后,全省“两费”增加12239万元,其中常德、岳阳、益阳、长沙、娄底五市增加的“两费”为11933万元,占了全省增加数的97%,其他九个市州仅占3%,“两费”落实滞后的衡阳、自治州、张家界、永州等市几乎没有进展。 4、改革实施不规范。一是县级改革方案制定不规范,单位性质与财政支付经费不一致。有的县在改革方案中,定性为纯公益性的水管单位,定编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编;有的县在改革方案中将实施时间排到明年6月底前完成,与省政府要求相差太远;有些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定的太少,如桂阳县肖家山水库管理所只定全额财政事业编3名,没有按省里规定核编。二是方案实施不到位,不规范。有的地方编制和人员经费落实后,并没有推进内部改革,编制未到岗到人,经费未到人,编外人员未分流,还是像过去那样吃“大锅饭”。 5、改革进展差异悬殊。目前,湘潭市已率先基本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水利工程管理新体制和良性发展新机制,长沙、常德、娄底、株洲等市,改革的实际性工作也已大部分完成,局面喜人;但衡阳、自治州、张家界、永州等市州,改革方案仍未完全出台,“两费”落实比例较低,内部改革也未全面启动,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衡阳市还处于改革试点阶段,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今年年底要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任务十分艰巨,形势相当严峻。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在10月底前完成水管单位内部改革,11月底前确保“两费”足额到位,12月中旬完成改革达标验收,年底前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围绕改革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倒排工期和时间,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表,制定必须达标的落实措施和推行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2、工作滞后的市州,要认真研究和吸取改革成功市县好的做法和经验,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汇报和联系,不能被动等待。 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水利建设资金、水费、防洪保安资金、减轻湖区农民负担中央转移支付等方面多想办法,积极争取“两费”落实的来源和渠道,确保“两费”足额落实到位。 4、按照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改革的指导协调力度,引导各地正确领会水管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工作步伐。 5、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对于工作滞后的要重点督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州,省厅将报请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 水利厅体改办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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