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水利部新编制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为了确保《规范》能顺利实施,水利部于8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办建管函[2007]46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规范》,要贯彻执行《规范》。为切实贯彻执行好《规范》,做好贯彻执行《规范》的宣传工作,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深入理解学习贯彻执行《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总结了我国水利工程多年来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编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在施工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的工作经验,是一部非常科学的计价规范。它的贯彻实施对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行政监管,建立健康稳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认知《规范》,领会《规范》,树立贯彻执行《规范》观念,增强依法依规意识,为贯彻执行《规范》筑好思想基础。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贯彻执行《规范》的组织领导,迅速展开贯彻执行《规范》的部署工作。要制定贯彻执行《规范》的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执行《规范》的专项资金,选派从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培训。
三、要大力开展贯彻执行《规范》的宣传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贯彻执行《规范》的宣传工作,把《规范》的贯彻执行与宣传推广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把《规范》输灌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一位参与者,让大家都知道《规范》的重要性、科学性。
二0 0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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