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中央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报送2010年中央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计划科、厅机关各业务处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全省水利项目中央投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重点。2010年建议计划要坚持保重点、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主要考虑已经批准的重点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及已纳入经批准的专项建设规划内的续建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完善、具备下达投资计划条件的项目;加强民生水利建设,积极支持贫困县水利基础设计建设。安排的重点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江河治理、枢纽及水源、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以及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工程等。 二、申报规模。原则上按照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0年建设任务,确定编报规模;没有明确建设任务的,可比照今年规模。 三、项目前期工作要求。编报的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核(备案)等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四、其它要求。请按照统一的上报格式填写,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主页http://www.ndrc.gov.cn下载“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按使用说明进行填报。编报的建议计划除农村饮水安全外,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各市州水利局计划科请与发改委农经科联系于6月30日前将2010年建议计划联合行文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6月30日前先发电子邮件,再寄正式文件),在计划编报过程中,要加强与局内部业务科室的衔接,各业务科室按厅相关业务处室要求上报的计划项目必须在市局和市发改委联合行文的项目之内。各市州计划项目报送后,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要根据轻重缓急和投资规模对项目进行审查,于7月5日前将建议计划(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交我处汇总上报。 联系人:胡建辉 hjh6411@163.com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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