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落实依法治省,推进水行政执法,强化水行政管理,经厅领导批准,定于2006年12月21日~2007年1月7日,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水政水资源处(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处、监察室、洞工局有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开展2006年度全省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是省委督查办批准的水利系统两项检查项目之一。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将作为“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活动评比依据之一。 二、此次考评将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等方面的执法及工作考评一并进行。 三、此次考评将不实地对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进行考评。采取调阅行政执法资料的方式,抽查市州水利(水务)局所辖的两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抽查成绩占被考评单位总成绩的10%。抽查单位由厅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小组抽签决定,考评小组出发前告知被考评单位。 四、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按照《2006年度湖南省水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湘水政【2006】11号)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及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供市州对所辖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情况报告。 五、此次考评是水利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考评期间不得惊动当地党政领导。不得迎来送往,必须严格考评纪律。 六、考评方法、评分表格、考评纪律等见湖南省水利网公告栏(http://www.hnwr.gov.cn)。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湖南省2006年度水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比实施方案 2、考评程序认定表 3、考评人员工作纪律 4、水土保持工作考核项目 5、河道工作考核项目 6、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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