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上报灌区基本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补充上报灌区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局:
为完善灌区统计资料,请你局于6月10日前补充上报0.67~3千公顷以下灌区基本情况,具体填报方式见附表。
附表:0.67~3千公顷以下灌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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