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全面完成2009年新增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确保全面完成2009年新增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2009年11月17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确保2009年完成600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的特急明电,11月20日,水利部再次召开全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座谈会,陈雷部长亲自讲话,要求全面动员,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确保我省年底前完成扩大内需项目282.54万人的饮水安全任务的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全国解决扩大内需项目6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是中央政府对全国人民的承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目标不动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急事急办,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快2009年扩大内需水利投资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倒排工期,查找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当前要强化领导、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部强化措施,针对前期工作、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应有具体可行的措施。
二、 抓住当前施工有利时机,全面加快建设进度
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省发改委、水利厅分四批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9.9043亿元,地方配套4.2225亿元,解决282.5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09年11月10日止,2008年新增扩大内需项目,2009年第一、二批新增扩大内需项目已基本完成任务,但2009年新增第三批(湘发改农〈2009〉1171号文)扩大内需项目开工率低,部分工程还没有开工,各地要抢抓住当前天气晴好便于施工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尽快落实开工条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工建设;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要督促县乡政府确保施工环境,督促项目法人加强建设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力量的投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监理人员,加强对进度、质量的控制,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及时发挥效益。
三、 积极筹措资金,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尚未足额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的市州,水利局要立即向市州人民政府汇报,积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要求,确保地方配套资金100%到位。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我厅将与发改、财政部门衔接,将各市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与投资计划、项目审批及财政专项的安排等切实挂钩,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差,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区,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调减明年的水利投资计划,一年内暂停审查、审核其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
四、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地要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循水利建设有关程序,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100%整改到位。
五、 及早谋划准备,统筹安排明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在努力完成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抓紧编制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议计划,提前部署及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提前安排地方配套资金预算,提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迅速开工并尽早完成建设任务。抓紧编制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确保按时上报中央并启动实施。
六、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根据水利部信息报送要求,从11月下旬开始实施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周报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度报表,周报工作质量将作为评价各市州中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湖南省水利厅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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