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计划财务科:
根据水利部规计司的要求,请各地按照附件1、2、3的要求,认真填报好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及效益表,编写好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及使用效率调查报告,务必于2月15日前分别以电子文档和文字方式(传真)报我处。
1、附件1中“当年落实情况”填市县基金和市县配套(市县合计数),“当年使用情况”填市县基金和市县配套资金在相关项目中的使用情况。
2、附件2中全部效益指标均按省级基金和市县基金及配套资金,安排到各市州后累计投资(省、市、县三级)产生的效益。
3、附件3调查报告中,“一、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情况”和“二、水利建设基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写市(州)、县级的情况; “三、水利建设基金发挥的效益和作用” 写包括省、市、县三级基金发挥的效益情况。
4、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填报,本次填报的进度和质量将作为年度“芙蓉杯”评比处室评分的参考因素之一。
联系人:胡建辉 hjh6411@163.com
0731-5555380(传真)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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