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计划财务科: 根据水利部规计司的要求,请各地按照附件1、2、3的要求,认真填报好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及效益表,编写好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及使用效率调查报告,务必于2月15日前分别以电子文档和文字方式(传真)报我处。 1、附件1中“当年落实情况”填市县基金和市县配套(市县合计数),“当年使用情况”填市县基金和市县配套资金在相关项目中的使用情况。 2、附件2中全部效益指标均按省级基金和市县基金及配套资金,安排到各市州后累计投资(省、市、县三级)产生的效益。 3、附件3调查报告中,“一、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情况”和“二、水利建设基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写市(州)、县级的情况; “三、水利建设基金发挥的效益和作用” 写包括省、市、县三级基金发挥的效益情况。 4、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填报,本次填报的进度和质量将作为年度“芙蓉杯”评比处室评分的参考因素之一。 联系人:胡建辉 hjh6411@163.com 0731-5555380(传真)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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