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根据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现就厅系统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突出实效。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机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要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围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综合治理隐患、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二、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快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深入水利生产建设第一线,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安全文化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教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吸引力,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优秀安全文化产品进行宣传,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咨询等多种活动,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6月10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全国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开展隐患排查,防范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结合汛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报、车船交通、水利旅游、防火防爆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根据《湖南省水利厅2007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建管[2007]23号),进一步加强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特别是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制定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水库运行和度汛的各项安全措施。根据防汛抢险任务急难险重的特点,落实防汛抢险安全措施,做好救生设备、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以及水文测验安全防护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水库电站、“四无”水电站清查和整改、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五、做好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报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5483372 5483009 传真:0731-5534827)。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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