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报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报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建管函〔2005〕54号)的精神,为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水利部将于2005年11月召开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地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水利部确定的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市县(单位)抓紧做好验收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及试点验收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水利部。为此,省厅提出以下具体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1、请各市(州)局按照“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的内容,认真地、全面地对近几年来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需要提供的数据既要基本准确,又不能空缺。如:全市水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指中型以上各类工程、湖区堤垸管理单位),完成单位定性及定岗成员情况(完成单位占水管单位总数的比例);全市计划分流人数,发流人数;已落实“两项经费”的水管单位数量,经费渠道及数额等。这些都要提供较为准确、详实的数据。
2、对水利部确定的改革试点市和单位的验收工作,省厅已下发文件(湘水人〔2005〕59号文),并安排在10月10日~15日进行。请邵阳市水利局和娄底市周头水库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市(州)水管体制书面总结材料,请在10月13日前报厅人事处。
附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45号文件的情况。宣传发动工作、调研工作、专门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出台情况(省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出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市(县)级实施方案出台等情况)。
2、实施方案出台后,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全市水管单位(含大型灌区)基本情况,完成单位定性及定岗定员测算工作情况(完成单位占水管单位总数的比例),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两项经费落实情况(已落实的水管单位数量、经费渠道及数额),市级已落实的经费及改革方案计划经费等。
3、管养分离实施情况(实施形式及效果);分流人员安置情况(全省计划分流人数、已实现分流人数、安置形式等);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配套社会保障措施及社会职能机构剥离情况)。
4、水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如,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等。
5、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省市级试点单位数量及工作进展情况,部级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验收情况。
二、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三、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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