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转发的《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我厅实际,对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保安全,促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落实专职人员与经费,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切实抓好抓实。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懂安全生产法、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的目的、意义、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深入人 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切实保障,落实整改,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于2005年7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1-5483372 5483291 传真:0731-548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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