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值班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防汛值班的通知 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大型水库及有关单位: 全省4月1日进入汛期,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灾工作,现将防汛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自4月1日8时开始,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电话:0731-5483900,5534678;传真:0731-5531873。 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安排,从4月1日起开始昼夜值班,要求各级防办发扬优良传统,严格值班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工作失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参谋服务工作。 三、省防指成员单位要明确防汛抗旱工作联系人,保证汛期防汛值班电话畅通、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传递。 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水库管理单位按要求切实做好水库防汛值班工作,科学调度洪水。各水库要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坚决执行调度命令,严禁擅自超蓄。水库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水库雨、水情,及时向有调度权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五、水文、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依据。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及省防汛通讯中心要配合做好省防指防汛会商系统和各类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六、省防办将不定期抽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大型水库的值班工作,有关情况将向全省通报,并作为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关于防汛值班的通知

764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