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湘财资[200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各单位于2007年4月10日以前,按要求将资产清查报表、审计报告以及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厅财务处进行汇总。
厅机关国有资产使用登记表(个人)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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