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6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创先争优、富民强省”党建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水利职工积极性,全面推进湖南水利事业发展。厅党组决定,“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范围。厅直系统凡符合条件的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可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重点面向厅直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应是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职人员(包括在厅人事处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借调、聘用人员),重点面向基层一线科研、生产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基本做到“五好”:(1)领导班子好,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2)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两年单位党员队伍无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无人受处分,单位无重大案件和事故;(3)工作机制好,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和党内监督制度,有一套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单位业务中心开展活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政治、组织和密切联系群众三大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3、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努力践行“五个模范”:(1)自觉学习的模范,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具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3)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工作成绩显著;(4)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牢记根本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危急时刻能够奋不顾身、挺身而出;(5)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能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克己奉公、不计名利,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要求
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厅直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优秀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厅机关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原则上从厅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中产生,厅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每个单位或部门可推荐1名优秀党员。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尽量控制推荐数量,推荐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对候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考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推荐单位负责把关。所有推荐对象经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请厅党组审定。
各单位自即日起开始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报送时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表格和材料,标题采用2号黑体,正文采用3号宋体,用A4纸张打印。并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
附件下载: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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