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关于评选表彰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1月12日以来,我省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奋力拼搏,全力以赴,克服了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抗冰救灾工作的初步胜利。在这次抗冰救灾工作中,厅系统涌现出了许多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为了进一步弘扬团结拼搏、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的抗冰救灾精神,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实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厅系统评选表彰“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厅系统参加抗冰救灾的干部职工。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7个,“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40 名,其中记功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对抗冰救灾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坚决服从统一调度,组织得力,决策科学,指挥正确。 2、对灾情判断准确、反应迅速,坚持科学抗冰,救灾信息和灾情报送及时准确。 3、及时组织和发动干部职工投入抗冰救灾工作,有效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水利水电基础设施。 4、积极援助受灾地区、受灾单位和受灾群众。 5、团结协作,克难攻坚,战斗力强。 6、有其他突出贡献。 (二)“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对抗冰救灾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要求,顾全大局,服从指挥,积极投入抗冰救灾工作。 2、在抗冰救灾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克己奉公,坚守岗位,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 4、有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1、各单位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分配的推荐名额上报。 3、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并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对象确定后,应将推荐对象及其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4、评选重点是抗冰救灾的重点、基层单位和抗冰救灾一线。厅级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不超过评选表彰人数的20%。凡推荐处级干部的,必须同时推荐相应数量的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作为备选对象。 5、切实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工作。推荐材料包括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内),一式三份并附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审批表可以在湖南水利网上下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上报时间截止2008年3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6、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后,报厅党组审定。 四、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厅领导、厅纪检组、厅人事处、厅机关党委、省农电局、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省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联系人: 洪爱英 联系电话:0731-5483291 传 真: 0731-5534827 电子邮箱:hay94911@sina.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办公地址:省防汛大楼1606房 邮政编码:410007 附件: 1、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湖南省水利厅系统抗冰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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