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水利工程领域硕士班预科招生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领域硕士班预科招生公告
为了培养一批适应改革开放和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受湖南省水利厅的委托,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合作组织2004级河海大学工程硕士课程长沙教学班,并招收部分预科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二、报名条件
凡计划2005年、2006年报考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预科学习。报考河海大学工程硕士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每年7月31日。
三、学习时间、培养费用及待遇
1、上课时间:暂定于05年9月份以后,主要利用周末上课,每门课学习时间为3天,共计16门课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读预科的学员须先收取课程进修班培养费5000元和异地办班费3000元。预科学员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学员因本人原因,在2006年2月前申请退出预科学习,学院将退还课程进修班培养费5000元;
(2)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并补交剩余的培养费5000元,由河海大学颁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如果在2005年、2006年两年内,参加工程硕士全国统考并被录取的学员,录取后,按2004年收费标准补交剩余的工程硕士培养费和异地办班费17000元,参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2007年及以后参加全国统考并被录取的学员,预科学习成绩仍有效,但培养费要按当年的培养费标准补齐差额。
4、参加预科学习的考生,可根据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前培训班,购买考试复习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凡是愿意参加预科学习的学员,请在2005年7月31日以前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部报名。
联系人:周召梅
联系电话:0731-4073667、13787093148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水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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