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公示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公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中央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在继续实施第一批重点县的基础上,新增一批重点县,着力加快重点县建设步伐。 我省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和《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财农办[2010]34号)要求,自下而上的申报原则及遴选重点县的基本条件,在各市州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性、资金整合能力、地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经研究,拟将浏阳市等19个县(市、区)申报中央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7月22日止。联系人:省财政厅 徐洪武 0731-85165335    省水利厅 成六德 0731-85483156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市、区)名单:浏阳市、攸县、常宁县、洞口县、邵东县、君山区、岳阳县、 临澧县、石门县、慈利县、南县、安仁县、宁远县、冷水滩区、麻阳县、辰溪县、新化县、古丈县、龙山县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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