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10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衡东县2010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2010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配套,项目总投资约1550万元,项目法定代表人为聂进军,招标人为衡东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衡东县荣桓镇、草市镇、杨林镇、大浦镇;建设规模:荣桓镇寒塘水库、草市镇潭山源水库、杨林镇庙冲水库、大浦镇大福源水库,共计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工期:180天;招标范围:小一型水库大坝、输水建筑物、溢洪道等枢纽工程除险加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贰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建造师无在建未完工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如下资料: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报名现场签订的承诺书原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和社保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⑧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和社保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者,招标人拒绝卖出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所有的投标人召开招标答疑会,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部
地 址:衡东县城关镇兴衡北路7号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
联系人:华先生
电 话:0734-8266410
传 真:0734-8272188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734-8823797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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