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衡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0]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衡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山县新桥镇、江东乡 2.2工程项目概况:衡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范围为3个镇、3个乡、66个村。其中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实施范围分布在江东乡和新桥镇2个乡镇26个行政村内,人口2.56万人,耕地面积3.37万亩。 2.3计划工期:200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改造灌溉主渠2条、农渠90条、灌排渠87条;新建和改造渠系建筑物245处;山平塘清淤防渗改造44口;改造河坝20处;改造电灌站6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共分一个标段。 2.5投资规模:计划投资1690.83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8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晚报大厦23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专业)以及投标联系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9时整,地点为长沙市劳动西路529号神禹大酒店19楼B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省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975458289 联系电话:1597311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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