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防洪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防洪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防洪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计[2010]1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建指[2010]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及省、市、区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防洪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湖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距娄底市中心25KM。本工程计划对高灯河双江乡的万家村至双江村共计9.5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工程等级为IV级。本项目尽量维持现有河道宽度,以河道清淤疏浚和护岸工程建设为主,辅助以堤防建设等。主要工作内容有:土石方开挖、土方填筑、清淤、浆砌石、防洪堤和护岸等。 本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总投资约800万,共分为I、II标段(I标段合同编号为:LXQ/SJX-2010/08-I;II标段合同编号为:LXQ/SJX-2010/08-II),各标段计划资金规模约为400万。 计划工期为12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满足施工需求的流动资金),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疏浚、堤防、水库除险加固等)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项目经理须持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技术负责人须持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在娄底市娄星南路34号娄底市娄星区水利局3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购买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持相关证明文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必须是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⑧五大员上岗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必须是社保局出具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资料须编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5.2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娄底市长青中街12号娄底迎宾馆5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防洪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娄底市娄星南路34号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湖南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339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31-82918751 15973176581 传 真:0731-82918755 电子邮件:yangzijiangcs@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香樟路支行 账 号:43001794061052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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