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阿拉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凤凰县阿拉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凤凰县阿拉水厂扩建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凤凰县阿拉水厂扩建工程,位于凤凰县阿拉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2063m3,输水主管购安2.35km,配水管购安1.75km,砼169m3,计划工期12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成功承建过一处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3.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另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0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省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电话:0731-85607777 85607737
传真:0731-85144310
联系人:贺斌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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