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炎陵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漠水防洪工程施工招标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湖南省炎陵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漠水防洪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湖南省炎陵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漠水防洪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炎陵县水利水电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招标内容为位于水西项目区(桩号0+750~3+600段)的堤防工程、河道清障工程等。 第2标段招标内容为位于小湾、宫仓下项目区和水西项目区(桩号0+000~0+750段)的堤防工程、河道清障工程等。 2.3本工程实施计划 各标段的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1年3月31日。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3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联系人身份证; ⑧联系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省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水利水电局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731-85607771、85607743 传真:0731-8514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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