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水建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关于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水建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省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将我省已下达资金计划的375座《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确定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中型78座,重点小Ⅰ型297座(名单见附件一)。为及时掌握各地纳入《专项规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厅以湘水建管〔2008〕158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厅拟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78座中型水库逐座进行全面检查,对297座重点小Ⅰ型水库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另外,对省级规划内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小型水库及各地自行治理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检查组适当抽查。 二、检查方式: 我厅建管处拟分若干个检查组,每组2~3人,采取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表(见附件二)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每次检查的检查表都是下一步开展有关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档案管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通知县(市、区)及项目法人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先开展自查并填好检查表格,经单位盖章和相关人员签名后交检查组核实。 2、各市(州)和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参照此次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报我厅建管处。 附件: 1.《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375座); 2.《除险加固工程情况检查表》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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