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省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加强监督,对有违反“十条禁令”的现象及时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1-5483140,并可登录湖南水利网(网址:www.hnwr.gov.cn)的“纪检监察信箱”在线进行举报和提出意见建议。 附:《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干部职工群众反映的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经厅党组研究,特制定湖南省水利厅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一、严禁插手干预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立项、资金计划安排、水行政许可审批、水行政执法。 二、严禁赠送和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 三、严禁跑官要官。 四、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 五、严禁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六、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严禁打牌赌博。 八、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九、严禁不必要的迎来送往。 十、严禁违反出勤、会议制度。 凡违反以上“禁令”者,查实后,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禁令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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