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2009年度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湖南省郴州市2009年度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湖南省郴州市2009年度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与投资估算规模:本次招标为4个标(每座水库为一个标),各标段概况见招标公告附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水库枢纽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唯一授权委托人于报名时间内9月5日-9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郴州红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36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必须是持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法人代表资格证或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该项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附表)。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特别要求 5.1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多个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同一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如参加湖南省2009年度中型病险水库的投标并中标的,不能参加郴州市2009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同一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可以参加郴州市2009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多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承担其中的一个项目的施工。当投标人的同一个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所投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项目作为中标人。 5.2投标人拟派出的任某一标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中标后必须参加该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水利网(网址:www.hnwr.gov.cn)和郴州水利网(网址:www.czwr.gov.cn)上发布。 7.评标办法 采用湘水办[2008]27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投标平均价格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郴州红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6号(四楼) 联 系 人:贺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35-2153716 2862815 监管单位备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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