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度汛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湘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度汛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湘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连续普降暴雨,水库水位不断上升,对农村水电站水库安全,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和“四无”电站带来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确保电站安全度汛,确保水库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1、要切实加强政府对中小水电项目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四无”水电站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电站安全。
2、严格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参与中小水电建设的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3、督促和指导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切实落实防汛“三个一”,即一个行政责任人、一个技术责任人和一套防汛预案。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及时将出险或事故情况报当地防汛指挥部。
4、防汛期间,要加强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水库雨水情信息观测,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5、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严肃责任事故的追究。对已经发生的中小水电项目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在项目设计、审批核准、施工、监理、试运行和验收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认真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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