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正式印发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5-2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近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制定了“十四五”节水型社会主要目标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34.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少于4.0亿立方米。
《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十四五”期间,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等五个方面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提升节水意识,加强节水教育培训,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二是强化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健全约束指标体系,严格全过程监管。三是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五是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水价机制,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
《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指示,聚焦农业农村、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农业农村节水,推广节水灌溉,促进畜牧渔业节水,推进农村生活节水。二是工业节水,坚持以水定产,推进工业节水减污,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三是城镇节水,坚持以水定城,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四是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利用。
《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级部署与统筹、市县负责原则,推动规划实施。健全法规标准,完善节水相关法规建设,健全节水标准体系,推行水效标识制度,持续推进节水认证。完善投入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鼓励地方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按国家规定建立完善节水财政奖励机制,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予以奖励。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按照国家要求适时推开改革试点,实行差别税率,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将节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公众参与,推动节水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