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7——湖南水利之十四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01-05
2017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深入贯彻中央治国理政大政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湘决策部署,防汛抗灾取得重大胜利,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严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红线,健全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尤其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各地积极实践,吹响了全面治水集结号,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新进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回眸2017,展望2018,从2018年1月2日开始,在湖南水利网推出年终回眸专辑,系统反映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亮点,重大成绩及宝贵经验。
水资源处:
2017年,我们坚持抓日常促管理、抓基础强手段、抓制度管长效、抓试点推改革、抓宣传聚共识,强力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支撑。
着力抓考核、强监管,水资源管理进一步严格。以良好等级顺利通过国务院对省政府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了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修订了《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突出无证取水、超期取水等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推进了全省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清理规范,全面启动了大型灌区取用水评估工作,积极推进了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扎实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项目验收,稳步推进了二期项目建设,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水资源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异常监测数据检查纠错机制。同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内容纳入了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小康考核、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水污染防治考核之中,将考核结果与项目经费安排、试点选择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传导了水资源管理工作压力,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日益增强。
突出抓载体、建制度,水资源双控行动更深入。一是抓制度建设。完成了《湖南省水量分配方案》、《湖南省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最小流量方案报告》和《湖南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联合省发改委出台了《湖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印发了《湖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联合省发改委等9个厅局印发了《湖南省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市县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出台了《湖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初步完成了以县域为单位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为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二是抓载体建设。选择株洲县、湘潭县、韶山市、涟源市、苏仙区等地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试点建设,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了节水型企业建设和水效领跑行动,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将省政协办公厅、省环保厅等22家单位作为第三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并通过验收,委托第三方对已经完成创建的省政府办公厅等44家省直单位开展了节水评估。
全力抓整治,保重点,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一是水功能区监管更加规范。初步完成了湖南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提出了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对全省334个水功能区、124个水源地以及20个重要省界、25个市州界水体、27个其他重要河流实施监测,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强了资水流域“锑”指标监测,逐月发布了《湖南省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省级水功能区监测率达到100%。成功应对了白云水库浊度超标、宜章县武水湘粤缓冲区岑水断面砷超标、溆浦县小横垅乡金子村三岔溪河段亚磷酸污染等突发水污染事故。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更加强化。配合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提请省政府批复了《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及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湖南省实施方案》,提出了我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总的指导意见。初步完成了《湖南省水资源保护带生态隔离带规划》编制。配合长江委和珠江委完成了43个全国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检查评估,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完成了124个省级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审查,安排专项资金督促各地全面启动了达标建设。组织市县水利部门妥善解决了洞口县花古乡江南村跃进水库水质污染问题。三是入河排污口监管更加严格。全面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核查,全省共核查出各类入河排污口4036个(规模以上1009个),初步完成了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与省级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信息集成。按季度对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稳步推进了湘江流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充分借助河长制、长江经济带水源地安全检查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平台,督促各地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等反映出的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四是湘江保护和治理更加深入。研究制定了2017年湘江保护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和4项绩效评估指标,筹备召开了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湘江流域第一次省级河长会议,对流域保护和治理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配合省财政厅制定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奖补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专项资金17.1亿元。联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湘江保护有关工作开展了重点督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有力。印发了《湖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长沙、郴州等5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长沙、郴州已顺利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的联合验收。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投资1.5亿元,重点支持实施了望城区大众垸老沩水-团头湖水系连通工程等5个项目。
创新抓试点、建机制,水资源改革取得新突破。选择长沙县江背镇开展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试点,分类进行了试点区域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分析和水资源确权登记,制定了《江背镇水权交易中心水权交易规则(试行)》,开展了基于行业间的水权交易模式探索,对南方丰水地区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前景等进行了认真总结,编制了《湖南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了水资源用途监管。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对规划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在长沙临空经济区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结合水利部标准和我省实际,编制了《湖南省水生态文明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了水生态工程评价指标体系、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水功能区风险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等一系列研究探索工作。按照水利部和省审改办的要求,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合并为“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为企业办理许可手续提供了模板和样本,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水利系统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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