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大力宣传《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3-12

近日,桃源县河长办组织县水利局、县砂石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利用广播、标语、船只巡河等方式,在沅水桃源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等现场进行了巡回宣传,旨在通过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水生态、爱护水环境的意识,切实巩固全县砂石码头堆场整治成果。


在《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前,由于对非法采砂的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一些不法分子常常铤而走险,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执法部门虽然不遗余力的进行了执法打击,但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新出台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对于无证采砂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活动的采砂船舶(机具),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条例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为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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