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2-26
为规范河道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近日,桃源县组织开展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此次活动由县水利局、县砂石办联合开展,利用广播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船巡河等方式,在沅水桃源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等现场讲解、宣传《条例》,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保护水生态、爱护水环境的自行动自觉。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对于无证采砂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活动的采砂船舶(机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