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四大工程”齐发力做好一篇“水文章”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2-09

2021年新年刚过去半个月,芦淞区委书记、区第一总河长王建勇,区长、区总河长杨晓江陆续巡河,对发现的现场问题一一交办。仅用一周时间,区里责任部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落实,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销号。


“水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绿色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贯彻落实河长制,就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王建勇铿锵有力地强调。


“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整合资源一体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防洪保安等工作,构建大河长格局,打造好老百姓的幸福河湖。”杨晓江如是要求。


去年以来,芦淞区党政河长齐管,三级河长共抓,“四大工程”共进,打造河长制工作创新升级版。


夯基”工程,河长制更加有实


“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芦淞区以“三大体系”建设为抓手,立柱架梁夯基垒台,着力打通河长制工作“最后-公里”。


全面建成河长工作体系。按照“一-河一长、一长一河”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区委书记任区第-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区总河长,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别担任湘江芦淞段.枫溪港、大京水库等14条重要河流(水库)的区级河长,全区共设置区级河长16位、乡级河长24位、村级河长65位,实现了辖区三级河长全覆盖。


全力构建基层标准体系。为有效化解上级重视、基层忽视,主干畅通、末端不通等问题,芦淞区积极探索基层河长制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在阵地建设方面做到“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设备);在人员配置方面落实“一办两长两员”;在工作职责方面明确“三千"(河长千什么、如何千、千不好怎么办);在巡河履职规程方面落实“四字诀”(巡、治、考、报)和“三步法”(看、查、交),进一步厘清三级河长职责,确保河长履职不走样,河长巡河不走过场”。


全力完善运行制度体系。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总河长会、河长办联席会等多级议事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联动执法制度:成立了区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发放检察建议书12件、立案10件,对砂场整治、河道排障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整合执法力量,依托区城管执法大队,成立了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建立“河管警长”实现与河长制无缝对接,合力护水治水。工作调度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一-户一表”月报制度,动态掌握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立巡河短信平台,每月定期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并通报情况推动了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


“植根”工程,河长制更加有力


河湖问题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河长制工作不能就河而治,一域而谋,必须努力将河长制工作的触须广泛“透入”、主动融入相关部门]和关联工作,让河长制工作深入植根,更具生命。


“河长制+党建”,提升执行力。组织各街道(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河长制工作开展,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义务开展日常巡查劝导,当好宣传员、巡查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全区累计开展河长制党员志愿活动30余场,参加党员1000余人次。


“河长制+生态”,凝聚协同力。坚持把“河长制”工作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参与并推动了中央及省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湘江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排口截污纳管、农村改水改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为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贡献河长力量。


“河长制+产业”,发挥带动力。探索“河长制+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建成全省难一的洗水工业园,原来的洗水“黑产业”变成“绿产业”,有力助推芦淞服饰产业转型升级。整治白关镇玉泉村关口山河,改变洪水泛滥局面,打造滨水风光带,为当地特色种植业保驾护航。整治白关铺河,为当地休闲旅游夯实基础。带动芦淞航空产业涉足河湖治理,建立无人机巡河基地,参与洞庭湖等河湖勘察作业。


“赋能”工程,河长制更加有效


注重在河长制工作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全方位监督,不断提升河湖管理能力,汇集全社会能量,提升河长制工作效能。


科技“赋能”。在全市率先启用无人机巡河,将湘江、枫溪港、大京水库等14条区级“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水库)全部纳入无人机巡查范围,可实时查看、传输河道保洁、河流水质排污口等情况巡查不再有盲区留死角。试点建设“智慧河流”在线音视频监控系统,完善集河库水情预警、巡河在线记录、河库数字档案、实时宣传劝导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目前已在白关铺河、枫溪港开展试点,并逐步向全域推广。


社会“赋能”。呵护好一条河,不仅是政府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全社会共担之责,只有汇聚起全社会的磅礴“能量”,河长制才能真正实现“河长治”。近年来,芦淞区着力完善民间河长组织体系,推进河湖“自治”;建成“河小青”示范基地,创建“节水型学校”,小手牵起“万千家庭”;压实市场主体节水护水责任,推广绿色生产,源头控污;打造河长制文化长廊,完善“村规民约”,普及河长制知识,不断提升群众爱水、护水、惜水意识;建成河东风光带文化艺术墙,把株洲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人文元素注入“水文”,让民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河长制文化。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志愿者活动20余场次,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河长制氛围。


监督“赋能”。注重建立健全河长制监督体系,完善发现问题、压实责任、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出台河长制专项考核细则和督查制度,有效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建设外部监督体系,建立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河长制重大督查、季度考核等制度,近年来,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视察、专项评议、重点督查近10次;建立与民间志愿者组织的联系沟通问题交办机制,先后处理志愿者提交问题50余件。


“综治”工程,河长制更加有为


综合实施“源头”“专项”“系统”三项治理,强势推进黑臭水体、“僵尸船”、入河排污口等问题整治,务求治理实绩。


实施源头治理。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为重点,制定了河道整治、养殖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一系列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累计铺排实施水环境和水污染治理项目20余个,有序推进湘江东岸、枫溪港黑臭水体、白关镇污水处理厂、枫溪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湘江芦淞段、枫溪港、白关铺河等样板河创建,全区主要河流水质持续向好,湘江芦淞段水质达到II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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