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依法开展取用水量统计调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11-18
为依法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工作,促进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近期醴陵市水利局针对市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源、地下水源以及其他水源(雨水利用、再生水等)的取用水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填报取用水量统计调查数据。
醴陵市水利局对用水统计调查对象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建立微信群组织培训,并指导完成法定统计调查范围内的调查对象通过注册、联网、直报等方式及时地向国家报送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要求填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填报内容、统计口径、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进行统计,数据来源以符合国家用水计量标准的计量设施计量取水量(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定的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的水量为准,做到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