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开展河长制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09-04
河长制工作好不好,社会公众来评价。根据《衡阳市2020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和《衡阳市河长制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要求,衡阳市河长办于2020年7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在全市七县五区分别开展了河长制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由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居民分别进行短信精准投放,居民点开短信链接参与问卷调查,第三方机构通过系统分析回收调查问卷,统计出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数量12万份,每个县市区10000份,调查内容包括河长履职、河长公示牌、河道保洁、河流水质、整治河道乱搭乱建乱堆、整治河道非法挖砂取泥、河流河岸整修和绿化、河流生态环境、河流保护宣传行动、处理河湖问题举报投诉等十个方面内容。
调查结果为满意的县市区为祁东县、南岳区、雁峰区、蒸湘区、珠晖区、石鼓区;基本满意的县市为衡南县、耒阳市、衡山县、常宁市、衡阳县、衡东县。排名前三的县市为祁东县、衡南县、耒阳市;排名前三的区为南岳区、雁峰区、蒸湘区;七个县市中祁东县排第一名,总体评分95.67分,衡南县排第二名,总体评分82.74分,耒阳市排第三名,总体评分81.74分;五个市辖区中南岳区排第一名,总体评分97.77分,雁峰区排第二名,总体评分90.73分,蒸湘区排第三名,总体评分89.81分。
11月,衡阳市将开展第二次“衡阳市县(市)区河长制工作满意度调查”和“县级示范河满意度调查”,“河长制工作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直接与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挂钩,“县级示范河满意度调查”中凡平均分在70分(不包含70分)以下的,该县级示范河将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