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7-02

  湖南省总河长第5号令《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及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河委办〔2018〕11号)下发后,衡阳市高度重视、及时跟进,河湖“清四乱”各项工作迅速部署到位,共发布3个市级“清四乱”的总河长令,通过建立“一单四制”压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各河长制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清四乱”工作取得喜人成绩。

  根据5号令要求,该市对526条河流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逐河建立了以各级河长签发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616份,销号清单338份。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该市共排查出“四乱”问题351个,销号338个,销号率96%,其中乱占问题46个,销号43个;乱堆问题189个,销号185个;乱建问题113个,销号107个;其它问题3个,销号3个。

  全市“清四乱”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面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与砂场整治成效明显。“清四乱“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排查出非法砂场322处,已完成整治任务277处,规范化砂场改造45处。各县市250艘采砂船舶中,通过集中整治,118艘“三证”齐全的船只由各县实行集中停靠,取缔了64艘“三无”船舶,另68艘“三无”船舶由交通运输部门查封并依法进行处理。各县市建设了14个采砂船集中停泊区。截止到6月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开展执法活动287次,投入执法人员4588人/次,行政立案28起,河道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河道垃圾专项清零活动清理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21个大型河坝电站共打捞河面漂浮垃圾2.5万余吨。截止到6月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清理乱堆垃圾8814立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0995立方米,发出清障令23份,清理非法占用河道6.3公里,投入“清四乱”专项经费900多万元;三是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清四乱”成效巩固显著。全市各县区、工业园区都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起河流(含水库)的巡查、保洁、执法等一套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了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了河流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健全的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河长办高度重视“清四乱”工作,措施严格到位。一是在全市打造浓厚的“清四乱“宣传氛围。 市河长办联合衡阳电视台、红网等媒体拍摄宣传片,在市级河长会上播放,对全市突出的“四乱”问题进行曝光,让各级河长有压力。同时发动各级民间河长组织,进行广泛宣传,让“清四乱”扎根民心,做到人人知晓,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二是严格落实各级河长签发的“清四乱”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压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河长必须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三是采用“四不两直”暗访方式对河湖“清四乱”进行督查,打通了乡镇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根据《衡阳市河长制工作2019年“四不两直”暗访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总河长现场交办,对于较为严重的问题,责令县河长办督办落实,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督促整改,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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