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召开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4-26
4月24日,常德市召开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总结一季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上指出,各区县市(管理区)要认真做好迎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组将于本月底对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总结评估,按照每个省随机抽查3个市、每个市随机抽查2个县方式进行,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办前期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保持工作力度不放松。二要细化相关资料,全面对照总结评估大纲开展自查评估,加强资料收集与归档整理。三要做好现场准备,加强样板河湖建设,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确保公示电话畅通,同时加强沿河(湖)居民工作宣传,确保万无一失、不留漏洞迎接水利部考核。
会议强调,河湖“清四乱”问题是当前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为做好“清四乱”工作,各区县市(管理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省第5号总河长令是我省调整省级河长后首份由省第一总河长和省总河长共同签发的总河长令,要放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高度,来推动这项工作。二要咬定工作目标,按照省第5号总河长令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5月31日前必须完成“清四乱”工作任务。三要强化工作措施,领导指挥要有力。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清四乱”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河长是“清四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各职能部门是“清四乱”工作的业务主体,承担“清四乱”工作的业务主体责任。资金筹措要得力,要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全力筹措“清四乱”工作资金,确保“清四乱”工作全面完成。
常德市河湖“四乱”问题总计514处,截止4月24日,已销号44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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