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重拳出击,彻底整治耒水三标段“四乱”问题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4-08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衡阳市和耒阳市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决定》精神,4月3日,耒阳市召开耒水三标段“清四乱”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安排“清四乱”工作。会议由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黄扬波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管林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耒水三标段“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耒水三标段“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本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通过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集中整治三个阶段,力争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耒水三标段“四乱”问题集中整治任务,随后在全市河流范围内全面铺开整治行动,力促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管林立强调,一要提升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清四乱”工作形式依然严峻,任务很重,压力大,差距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出击、主动出击,用实际行动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二要依法严惩,依法推进。各乡镇村居要摸好底、归好类,要造好势,责令非法企业首先自行拆除;三要注重结合。要把“清四乱”同当前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与城市防洪堤建设结合起来,与征收河道采砂价款结合起来,加强部门联动,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集中整治工作合力;四要责任上肩,各乡镇街道要迅速行动,行使属地主体责任,要抓好河长履职,拿出主人翁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五要加强领导和保障。要制定科学、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及各级河长汇报,争取人力物力的保障;六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与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及时将“四乱”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清四乱”工作实行通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治成效予以通报,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水利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等部门分别进行了发言,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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