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汛期联合巡查河道船舶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07-24
为落实河长制联合执法要求以及《长沙市汛期联合巡查河道船舶工作制度》,确保湘江库区航运、防洪和生态安全,近日,由市河长办指导,市地方海事局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及长沙县、岳麓区、开福区河长办,共同开展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汛期联合巡查河道船舶工作。
汛期联合巡查河道船舶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持证、配员、锚泊及人员值守情况;汛期船舶集中停靠情况;渔业船舶作业行为;非法采砂、非法运输盗采砂石行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停泊的船舶及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巡查过程中,各部门对一江两河的船舶通航、渔船作业、排污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固定证据并交办,限期将处理情况向市河长办报告。通过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进一步巩固了“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排查治理湘江库区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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