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水利局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07-05

  为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水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近日,郴州市水利局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办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制定的“三项制度(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按照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救济方式、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证据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等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

 

  市水政监察支队自2017年成立以来,先后出台完善《郴州市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郴州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郴州市水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郴州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一系列水行政执法制度,同时加强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开展涉河涉水执法检查,对临河建筑侵占河道妨碍行洪、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为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清障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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