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总河长再发令 强制拆除侵河违章建房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01-23

  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武冈总河长唐克俭签发2018年第一号令《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决定》,对荆竹镇岐岭村赧水河陡山大桥旁一座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2017年11月市河长办在河道日常巡查中发现荆竹镇岐岭村村民王某擅自在赧水河陡山大桥旁违章建设地基,准备建房。随即找到当事人王某,向其宣传水利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要求无条件拆除挤占河道的违章建筑,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清拆,恢复河道原貌。通知书下达后,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违建当事人既不听制止也未在限期内自行清拆该处违章建筑且强行继续修建到第二层。2018年1月17号,市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拆迁办、市公安、荆竹镇镇政府按照武冈市总河长2018年第一号令《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决定》,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了该河段河道断面,及时消除了一大防汛安全隐患,维护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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