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多层面开展《湖南省水文条例》宣贯活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6-01-22

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水利厅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宣贯会、“送法上门”等多形式、多层面宣贯活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强化水文工作法治支撑。

2025年9月29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座谈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诗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介绍了《条例》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解读其特点和框架,要求提高站位认识,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保障水文监测环境与设施安全、维护水文管理法治秩序等重点条款落地。

2025年11月开始,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与省水文中心组建《条例》宣讲团,前往株洲、岳阳、湘潭、怀化等市召开《条例》专题宣贯会。会上,各地水文中心介绍当地贯彻实施现状,宣讲团从修订背景、目的和意义出发,聚焦新增和修改的6条重点条文,从修订目的、法律依据、指导意义等维度阐释,确保参会人员把握条文内涵与执行要求,同时推动地方政府水利、水文、发改、气象等部门协同共享、信息互通,加大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今年1月,省水文中心负责同志带队,赴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送法上门、送策到企”宣贯调研活动,并就测雨雷达建设应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数字孪生水利建设等开展交流。三家单位表示将把《条例》纳入系统培训体系,加强常态化协作,与省水文中心建立沟通机制,推动配套水文设施建设规范化,推进数据共享、技术协同与人才共建。

省水利厅开展的系列宣贯活动有效推动了《条例》的普及和落地,增强了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对《条例》的理解,为湖南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防灾减灾、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及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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