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终止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6-27
根据当前汛情和《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省水利厅于6月27日20时终止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要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预案相关规定,视情维持或调整本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继续做好高水位河段的巡查防守,确保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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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6-27
根据当前汛情和《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省水利厅于6月27日20时终止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要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预案相关规定,视情维持或调整本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继续做好高水位河段的巡查防守,确保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