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饮水:四项指标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8-08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制了《湖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手册》和《湖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挂图》,向群众科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就是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由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达标或基本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具体为:


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35升。


水质: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结果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高度不超过80米。


供水保障率: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





《湖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挂图》(一)







《湖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挂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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